空氣炮使用時的注意事項介紹
1、設備時噴發接收(倉内部分)應向下安置,其視點與水平線應不小于15
2、氣動操控時,炮體與氣動操控閥之間的距離不得超越15米
3、氣源各個接頭部位及管路不得漏氣。運用的壓縮空氣有必要是過濾的、安穩的、枯燥的。比較大作業壓力不得超越0.8MPa,較小作業壓力不得低于0.3MPa;
4、炮體排水塞應向下,便于排水。若炮體距地上或操作渠道過高不便利操作,且氣源水分過大,可拆下排水塞引出管路至便于操作處裝一閥門,确保定時排水
5、進氣操控球閥應設備在便于操作的方位;
6、空氣炮未安定在料倉上之前,切勿随意放炮;
7、熱态設備上,炮體與熱态設備應保持不小于1.5m的距離,環境溫度應低于+80℃;
8、環境溫度低于-10℃時,應采納保溫辦法
9、空氣炮專用電磁快速排氣閥額外電壓溝通220V、耗費功率15W、啟動時22VA;(井下運用時,要注明運用防爆型電磁閥,作業電壓可選用127V或24V,)
10、除注明外、焊接、接頭方式與尺度契合規則,焊接高度等于較薄件厚度,并悉數銜接焊。
11、設備時要确保底托角鋼上面平坦且遠離倉的一端要高出近離倉的一端不小于百分之10;
12、本設備設備結束後應對支架部分完全除鏽,并塗底漆和面漆。